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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卫生院消防设施喷淋系统改造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8/10/2025    被阅览数:237 次   信息来源: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卫生院消防设施喷淋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梅岭馨苑18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15093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卫生院消防设施喷淋系统改造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项目金额:人民币431019.19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431019.19元

5、采购需求: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6、合同履约期限(工期):4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2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6.3.1 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4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5 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当专职安全员为1人时,该专职安全员须为综合类(C3证);当专职安全员大于1人时,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

补充说明:(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磋商截止时间止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并按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6.6 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811日至202581417时30分止。

2、获取方法:供应商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到现场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梅岭馨苑18栋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供应商未按规定登记领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58150930分

2、地点: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梅岭馨苑18栋1单元2楼)。

五、竞争性谈判时间和地点

1、谈判时间:20258150930分

2、谈判地点: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宜昌市发展大道梅岭馨苑18栋1单元2楼)。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卫生院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土城乡土城村五组

联系人:周院长

联系电话:155727415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辉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梅岭馨苑18栋1单元2楼

联系人:陈原钦

联系电话:15171801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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